“我,我站着吃就成。。。。。。沈小娘子,我可以带到码头上去吃吗?一会吃完了我给您送来。”
孙伍捧着碗,越站越靠边。
“可以啊。”
沈雁回顺手给他倒了一杯梨汤,“您什麽时候拿回来都成。”
“多谢,多谢。”
孙伍付了铜板,千恩万谢地捧着盖饭与梨汤奔回码头。
快跑啊!
“沈氏独家,外头吃不到的。”
沈雁回挑了两块梅子酿肉,一人一筷地夹到谢婴与明成碗里。
谢婴慢条斯理都咬了一口,嗯,甜咸适口,肥而不腻,还带有丝丝的酸味。
他将碗递到沈雁回面前,眉头一挑,“本官添饭。”
“凤姐儿来添!”
沈锦书将谢婴的碗捧来,对着甑就是狠狠地又添了三大勺。
已经吃了半饱的谢婴攥了攥调羹。
罢了,凤姐儿盛的。
都给吃完吧。
一旁将碗递给沈锦书的明成喝了喝了一口梨汤,心中长叹一口气。
他那一日二食,极其自律的谢大人啊。。。。。。
罢了,先吃饭吧。
饭点很快就到了。
一时间,小食摊面前人多了起来。
肉沫豆腐讲究一个烫,可直接用调羹搅碎了拌在饭里,咸香适口。
虽说是肉沫,但被做成了臊子,也是满满一大勺,只卖六文,竟是最受欢迎的。
码头上的人并没有什麽讲究,捧着碗就捧着碗吧,他们也不嫌烫。
不一会儿,小食摊前围满了端着碗吃饭的人。
看着沈小娘子热锅现炒,这怎麽不是又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呢。
“我说,那李德子为什麽要杀刘成啊?可真残忍。还装什麽僵怪吓人,整得媳妇儿不敢出门,码头上的货少,叫我一天才挣五十文。”
一天到晚忙着做活挣钱,最闲暇的时光,便是用饭的时候。
眼下大家三三两两的围着丶蹲着,吃着喷香可口的盖饭,总归要找些话来聊聊。
而如今最有聊天的话,便是响当当的假冒僵怪杀人案。
“听说是看上刘成的钱了。这李德子也是个游手好闲的人,你说大家一同游手好闲,这另一人突然像是有钱了,可不把人给嫉妒坏了?”
“这就要杀人了?这也太吓人了。”
另一食客擓了一大勺米饭,“这整得我都不敢发财了。”
“您老可劲做梦吧,这财岂是想发就发的。他那哪是发财了,是将他爹的传家宝给卖了,预备做些生意,听说是洗心革面了。”
“为啥啊?就突然洗心革面了,心里头有姑娘了?”
“还真让你给说对了。。。。。。翠微楼的角儿,那个角名叫作。。。。。。哦,牡丹。”
听着食客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谈论案情,沈雁回的心里未免儿有些难受。
刘成并不是个坏人。因祖母一到天冷就咳嗽,总是偷偷地给祖母去小苍山里头找蜂巢采蜜,就怕祖母觉得药苦的人,又怎麽会是坏人呢。
儿时他的父母成日不在家,只是缺些管教。
若说游手好闲,只不过是来码头当脚夫,做几日再吃几日,不曾有个什麽长久的活计。
秉承着一人吃饱,全家不饿的念头,又不愿意成日呆在家里,在他人的眼中,不就成了游手好闲之人。
牡丹是刘成去瓦舍听戏认识的。